2016考研大纲 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原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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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变更;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默示形式

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行为人合格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行为内容合法

四、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条件的种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期限的分类。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第六章 代 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代理权的行使规则

第四节 无

权 代 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常见的表见代理情形;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性质及意义

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四、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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