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来啦,这些院校新增硕士点,22考研必看

0 minutes, 0 seconds Read


??经我校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我校拟增列“应用统计”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反映。

二、北京化工大学新增“电子科学与技术”及“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京学位办[2021]3号)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实际,我校本年度拟申请撤销“科学技术哲学”(010108)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新增”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翻译”(0551)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该动态调整方案已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9日。

三、福建师范大学新增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师研〔2016〕26号)、《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和《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新增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和论证工作。经校外专家论证组评议,专家组一致同意申报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5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及校研究生院反映。

四、北京物资学院拟申报增列统计学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授权点

根据北京市学位办《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京学位办〔2021〕3号)的要求,经学院申请、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统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授权点符合条件,经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我校决定:

在2021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期间,拟申报增列统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授权点。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

五、河北师范大学同意2023年申请增列“统计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学科布局结构与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学位〔2020〕29号)和《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实施细则》(校学位〔2021〕7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经学位点申请、学校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申请撤销“0712科学技术史”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同意于2023年申请增列“0714统计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现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调整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有专业新增就说明院校要扩招,但是在关注新增专业的同时大家也要多关注一下有没有取消招生的专业,多关注院校官网,有换科目的抓紧调整复习方向,有取消招生的更换目标院校。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顺利上岸

Similar Posts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京ICP备2022015867号-3